浸禮的意義 (羅 6:3 5)

浸禮的意義 (羅 6:3-5)
講者: 鍾鴻鈞牧師
香港改革宗三一浸信教會
電話: 2979-0932

羅 6:3-5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若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他一樣的復活”。

提出四個問題:
[問題#1] 為什麼基督教會為人舉行浸禮?

浸禮是耶穌基督設立給教會的誡命。

馬太福音 28: 19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問題#2] 浸禮有什麼意義? (想像一條河的主流,分為兩條支流)

浸禮 — 主流是表徵著他與基督聯合 (羅 6:3, 5)

羅 6: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 . .我們若與他合一”

(標志, 外在事物表達重要的意義 e.g.婚姻的戒指)

[2.1] 浸禮 — 與基督的死聯合,表徵著罪得赦免

羅馬書 6: 4,“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

可 1:4,“施洗約翰來到曠野,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2.2] 浸禮 — 以基督的復活聯合,表徵著他藉著耶穌基督將自己奉獻給神,行事為人有新生的樣式

羅 6:4,“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西 2:12,“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禮上,因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的作為跟他一同復活”。

舊的人 — 已經與基督死去,藉著基督將自己奉獻給神,有新生的樣式。
[問題#3] 誰應當接受浸禮? (聽了福音,接受福音,悔改歸主)

惟獨那些確實向神悔改,並信服耶穌的人。

徒 2 :36-37,“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諸位弟兄,我們該怎樣做呢?」彼得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

嬰孩受洗?

[1] 這個信念在新約聖經裏,沒有誡命、例子。
[2] 新約–“全家受洗”的經文 (解經常沒有支持)

在腓立比獄卒 — Luke“他和他所有的家人立刻都受了洗”。

獄警:「二位先生,我必須做甚麼才可以得救?」
V31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V34 他和全家的人,因為信了上帝,都滿心喜樂。
[問題#4] 浸禮的方式是如何舉行?

[4.1] 浸水禮代表與基督同埋葬

羅 6:4,“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4.2] 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

太 28:19-20,“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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