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怒卻不要犯罪 — 以弗所書 4: 26

發怒卻不要犯罪 — 以弗所書 4: 26-27

(大綱)

(1) 發怒是一個給我們的戒命嗎?
(2) 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個戒命?
(3) 我們應當如何履行我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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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怒是一個給我們的戒命嗎?
神是憤怒的神 (詩7:11;羅 1:18)
基督是憤怒的基督 (可 3:5;約 2:13-16)

(2) 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個戒命?
基督徒公義的憤怒是像神的屬性
公義的憤怒應當有節制
公義的憤怒應當註意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3) 我們應當如何履行我們的職責?
[A] 不要讓公義的憤怒拖延成為苦毒 (弗 4:26, 27)
[B] 應當 “給主的憤怒留地步" (羅馬書 12: 17-19)
[C] 信靠主改變我們的心態 (詩篇4篇)
[D] 舊約舉例 (撒上 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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