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怒卻不要犯罪 — 以弗所書 4: 26 2015-05-26 0 則迴響 發怒卻不要犯罪 — 以弗所書 4: 26-27 (大綱) (1) 發怒是一個給我們的戒命嗎? (2) 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個戒命? (3) 我們應當如何履行我們的職責? ~ ~ ~ ~ ~ ~ ~ ~ (1) 發怒是一個給我們的戒命嗎? 神是憤怒的神 (詩7:11;羅 1:18) 基督是憤怒的基督 (可 3:5;約 2:13-16) (2) 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個戒命? 基督徒公義的憤怒是像神的屬性 公義的憤怒應當有節制 公義的憤怒應當註意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3) 我們應當如何履行我們的職責? [A] 不要讓公義的憤怒拖延成為苦毒 (弗 4:26, 27) [B] 應當 “給主的憤怒留地步" (羅馬書 12: 17-19) [C] 信靠主改變我們的心態 (詩篇4篇) [D] 舊約舉例 (撒上 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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