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為中心的人生#2 應按神的旨意為人生最高的準則而活 (雅各 4: 15)

雅各為何要責備他們,要他們過著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想像這些信徒在教會的生活?

— 缺乏以信心倚賴上帝(信心經過考驗 … 能完全,一無所缺)
— 缺少智慧(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
— 缺乏真正的禱告(要憑信心求,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 愛世界(富足的人在他一生的奔波中也要這樣衰殘)
— 受試煉(人被誘惑,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誘惑」)
— 聽道和行道
— 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要愛鄰如己)
— 宣稱有信心,但沒有行為
— 不要許多人做教師
— 制伏舌頭
— 從上頭來的智慧
— 不可與世俗為友
— 詆毀評斷弟兄,就是詆毀律法

這是什麼的生活? 什麼的教會? 什麼的信仰?

[1] 應信靠上帝是掌管我的人生

[2] 應珍惜世上的時間與機會,為預備永世而活

[3] 應按神的旨意為人生最高的準則而活

——-

[第三方面] 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 應按神的旨意而活,為人生最高的準則

V15 “你們倒應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能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

解釋雅各書的困難 — 在某方面就像舊約的箴言,教導我們按神給我們的智慧而活出義人的生活。他們沒有依靠上帝的看顧而活 — 根源在哪裏?

[3.1] 虛有宗教外表的信徒

羅 2: 17-24,“你既自稱為猶太人,倚靠律法,以上帝誇口,知道上帝的旨意,從律法受了教導而能分辨是非 。。。你這以律法誇口的,自己倒違犯律法,羞辱上帝!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

你是否可能屬於這一類的人呢?

[3.2] 缺乏真正深刻與神同行的經歷

我們理解聖經教導的道德行為 — 一個原則是內外兼備性質(“律法是屬靈的” 行為、內心) 。

羅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holy)、義的(just)、善的(good)”。14 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屬靈的。

三個舉例:

[1] 大衛的經歷 — 詩篇 23 彰顯一位真正認識神的人,也能夠認識到他的旨意,他的帶領。

[a] 在今生快樂的秘訣 — 一切需求,得到供應

物質上供應:
1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屬靈上供應:
V3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b] 在死亡時刻快樂的秘訣 — 一切恐懼,得到消除

4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5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c] 在永世中快樂的秘訣 — 一切盼望,得到實現

6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你是否將大為的認識他的大牧者嗎?

[2] 以諾與神同行300年

— 彼此同心 (阿摩司書 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 彼此同步 (弗5 “作為蒙慈愛的兒女,你們該效法上帝。要憑愛心行事”)
— 彼此喜悅 (西番雅先知 — 耶和華的日子)
3:17 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中間大有能力,施行拯救。他必因你歡欣喜樂, 他在愛中靜默,且因你而喜樂歡呼。

[3] 挪亞與上帝同行

創 6: 9,“挪亞是個義人,在他的世代中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

人類的邪惡 — 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大惡極,終日心裏所想的盡都是惡事

挪亞的信心及順服,跟隨神的旨意而行

應用:

如何按神的旨意為人生最高的準則而活?

[1] 是一位真正經歷救恩的人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2] 是一位真正捨己跟隨基督的人

可 8: 34-37,“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3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36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37 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3] 是一位真正喜悅與上帝交往的人

在敬拜中,禱告中,聽道而行道,以神為樂,以他的喜悅為至高的賞賜。

信徒的真正喜樂建立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上: 像主基督對門徒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約4:33–34)。

約伯的見證,“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 23:12)。

大衛的見證,“我在世寄居,以你的律例為詩歌(詩 119: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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