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基督”使罪人得稱為義 (羅馬書 3: 21-26) 2019-03-10 鍾鴻鈞牧師 Romans 0 則迴響 21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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