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例子作為警告,一個例子作為我們的榜樣 第一個例子:大衛王 [在許多方面對信徒來說都是好榜樣] o 一位建立了上帝王國的偉大無畏的戰士 o 一位多才多藝的詩人, 被稱為以色列優美詩人 也是一位悲劇人物..壞榜樣,對信徒有警示作用: o 自己的罪給他自己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悲傷。他縱容自己的情慾犯姦淫罪,..樹立極壞的榜樣。 o 大衛是一位寬容的父親,沒有適當地管教他的兒子 在大衛的一生中讀到,他在管教兩個兒子暗嫩和亞多尼雅方面完全失敗: 首先是他的兒子暗嫩 — 性攻擊和虐待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瑪。我們讀到,在暗嫩攻擊他瑪之後,他的父親大衛聽了這事,並對暗嫩的行為感到憤怒)。 撒下 13:21,“大衛王聽見這一切的事,就非常憤怒…”。 這是一種自然的反應。大衛在這起事件中似乎無可指責 — 無恥行為感到沮喪的父親。 然而,我們讀到七十士譯本腳註中找到該評論: 「但他沒有為他兒子暗嫩的靈而憂愁,因為暗嫩是他所寵愛的長子。」 這句話顯示大衛害怕管教他的兒子,這也是暗嫩叛逆的原因。它是這樣寫的:“但[大衛]不會懲罰他的兒子暗嫩,因為他愛他,因為他是他的長子。” 簡而言之,大衛寵壞兒子..不敢與兒子.. 對質 ..嚴重的後果。這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例。 大衛消極的領導, 導致兒子積極的叛逆(列上 1:1-53) 沒有正確, 認真地管教..亞多尼雅, [列上 1:5-6] 這樣說:計劃謀篡王位 “那時,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妄自尊大,說:「我要作王」,就為自己預備座車、騎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跑。他父親從來沒有責怪他,說:「你為何這麼做?」他非常俊美,生在押沙龍之後”。 o 第六節,大衛作為一個父親的失敗非常明顯 ..亞多尼雅..從未受到父親的斥責。 o 原因是什麼?– 因他極度英俊..是押沙龍的兄弟。 兩個案例中,從大衛的教養方式..失敗的父親中學一些教訓: 錯誤 #1:錯誤地將寬容與愛混為一起對待孩子 就暗嫩而言,這是因為他愛他的兒子。由於管教兒子會讓他生氣或悲傷,大衛認為這顯示他不愛他,所以他反而寬容了。 錯誤 #2他沒有勇氣面對孩子的不滿 就亞多尼雅而言.. 從來沒有責怪他‘你為什麼這樣做?’,沒有勇氣 ..令他不滿意!” 管教孩子時不可能不讓他們不高興。這是因為我們的孩子和我們一樣都是罪人,必須讓他們為自己的罪行承擔後果。 好父親必須要求做出不受歡迎的決定..干涉孩子的生活: o 需要介入以保護他們免於自我毀滅行為 o 當他們令上帝不悅時,我們需要介入 錯誤 #3: 父親不應將養育責任完全交給妻子或其他人 非常有意義的是,偉大的大衛王,這位殺死歌利亞和許多其他神的敵人的戰士,要負責管教他的兒子們。 聖經並沒有說這些兒子犯錯是因為大衛的妻子不是好母親。..大衛不是一個好父親..沒有挺身而出,承擔起屬於他的責任:對兒子們的行為進行適當的管教。 錯誤 #4: 國王地位並不能成為他介入並管教他的孩子的藉口 以色列的王 [軍隊:3-3.5萬人,500萬人口的國家]。 o 父親不能以你太忙、太累、或我妻子更了解孩子為理由,或任何其他理由,甚至不能因為我太忙於事工。 第二個例子:亞伯拉罕 [創18:19] “我揀選他,為要叫他命令他的子孫和後代家屬遵行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使耶和華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實現了”。 創十八章的背景, 有助於理解亞伯拉罕作為父親的角色: 這一章記錄了神透過三位天上的訪客來拜訪亞伯拉罕。神對所多瑪的審判。亞伯拉罕代表這座城市向主求情。 對父親來說,有幾個教訓: [1] 神的揀選並不與祂的命令相抵觸 他所選擇的工具亞伯拉罕透過祂的順服來實現祂的目的,透過亞伯拉罕,建立一個敬虔的後裔。 o 神實現祂國度裡的目標:神賜下祂的恩典,恩典產生信心,信心產生順服,恩典達到目的。 o 神的恩典不會自動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作用,而是作為一般原則,透過敬虔的養育而發揮作用。 這一般原則可見箴言 22:6,“教養孩童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2] 應該效法我們..之父亞伯拉罕,邪惡的社會中不斷地為我們的孩子代求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求情六次。 讓我總結一下..長老教會牧師博愛斯的觀點:[禱告原則] 亞伯拉罕的禱告為我們的禱告提出了四個重要原則: [1] 首先,這是一個順服的祈禱 亞伯拉罕..不會窺探屬於神揀選中的奧秘..不認為認識這種奧秘..對於提出他的請求是必要的。 我們可以從中學到,沒有必要因為不知道神對他們或它的最終目的..為未歸正的個人、城市或世界禱告。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為他們祈禱。我們甚至可以在禱告中受到鼓勵,因為我們知道禱告是神工作的一種手段,並且祂樂意聆聽並回應聖徒的代求。 [2] 第二,這是謙卑的禱告 也就是說,這並不意味著因為亞伯拉罕是某種人或做了某些事,神就有義務聆聽他並回應他的懇求。相反,亞伯拉罕在第 27 節說:「我只是塵土和灰燼」。 [3] 第三,是恆切的禱告 就像大多數聖經祈禱一樣..亞伯拉罕正確地堅持上帝提出這些請求。亞伯拉罕六次為所多瑪求情。 此外,當他的請求的每一部分都得到承諾時,他似乎被鼓勵回來再次嘗試同樣的方法。 麥耶 Meyer寫道:「乍一看,他似乎把上帝從一點點推回到另一點,並從一隻不情願的手中奪走了他的祈求。但這是一個錯誤。事實上,上帝正在吸引他…接受教育。他並不是一下子就認識到神的公義和憐憫有多大;他並不是一下子就認識到了神的公義和憐憫..當他邁出每一步時,他就會受到鼓舞,敢於邁出下一步。 [4] 第四,這是一個有說服力的禱告 這並不是向上帝提出任何要求..它具有說服力,因為它論證了神自己的屬性和榮耀。 亞伯拉罕關心上帝的榮耀..認為如果義人與罪人同歸於盡,上帝的榮耀就會在人心中受到損害。這就是「全地的審判者難道不會行公義嗎?」的本質意義。 亞伯拉罕沒有辯稱自己有任何優點,但他辯稱,上帝必須被人看見並知道他會行公義,如果義人與罪人同歸於盡,情況就不會如此。 “他知道上帝是公義的和救世主,並且基於對上帝的雙重認識,他建立了自己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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