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一浸信教會
我們相信全本聖經(舊約和新約)都是神的話;惟獨聖經是我們信仰及行為的絕對權柄(提後 3:16; 彼後 1:20-21) 。我們相信全本聖經都是基督藉著他的眾先知和使徒們啟示的真理與教導。
聖經的純正教導經歷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藉著許多神的僕人如,馬丁路德,加爾文與諾克斯等等,在他們及教會提倡之下而復興過來。而神又興起歷史上被稱為 “清教徒" 的牧者和他們的教會,繼續推廣改革運動所提倡在聖經裏純正的福音信仰和教義。這信仰在改革運動期間被歸納成五個 “惟獨" 口号: “惟獨聖經“、“惟獨恩典“、“惟獨信心“、“惟獨基督" 與 “惟獨神的榮耀“。但這五個 “惟獨" 只是很簡單地代表宗教改革運動帶來對聖經一些主要核心信仰教導,而在改革運動時期的普世教會產生了一些公認宣言,他們更能夠全面性地讓我們理解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與教導。其中一份重要的歷史性公認宣言就是 1689 浸信會宣言。
1689 浸信會宣言的背境:
“1689 浸信會宣言" 又被稱為 “倫敦浸信會第二公認宣言“(The Second London Confession);這宣言已面世超過三百年。雖然在1677年已經出版,但一直到威廉和瑪麗登基以及立法通過 “信仰寬容法案“(The Act of Toleration)以後,英國的 “特定浸信會“(屬加爾文主義) 才於1689年公開集會,當時超過100間 “特定浸信會" 教會的代表在這宣言上簽名確立而採用這宣言。
“1689 浸信會宣言" 的內容大部份是取自 “威斯敏斯公認宣言 (1647)" 。盡管有些修改,但 “威斯敏斯公認宣言" 仍被作為 “1689 浸信會宣言" 的基本框架。其中一些修改內容是取自 “獨立派" (The Independents)於 1658年出版的 “薩弗伊宣言“(Savoy Declaration)和 1644年的 “倫敦浸信會第一公認宣言“。當時這些 “特定浸信會" 的主要目的是要盡可能地表明他們和其它在英國的改革宗弟兄姊妹在信仰上是一致的。
我們相信 “1689 浸信會宣言" 是最準確地表達解釋聖經主要信仰及教義。這宣言的信仰,不單只是在教會歷史傳統上是屬於主流正統的信仰,這信仰也跟十七世紀天路歷程作者本仁 (John Bunyan)、十八世紀神重用的牧者紀慈 (Benjamin Keach) 及十九世紀的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 是屬同一的信仰。
今天,全世界許多改革宗浸信會教會也是採用 “1689 浸信會公認宣言" 為他們教會正式的信仰公認宣言。
司布真於1855年再版發行 1689 浸信會信仰宣言序言:
改革宗浸信會牧師司布真為了他教會會眾,於1855年再版發行 “1689 浸信會信仰宣言"。他在序言中說及這信仰宣言的價值:
“這份古舊的文獻就是我們所確信之事當中的最優秀、最摘要的事項。藉著那三位一體信實的神的手,使我們得蒙保存著榮耀福音的重點,使我們更決心去永久忠於這宣言。
發行這小冊子並不是作為權威性的規條或信仰的章程來束縛你們,而是給你們在信仰爭議上得著幫助,在信仰確據上和在建立公義上一個途徑能彼此得著造就。我們教會年輕的會眾將得著一個濃縮版的神學系統,並且藉著聖經的見證,隨時准備提供他們內心盼望的因由。
不要因你們的信仰為恥;要謹記著它是殉道者,堅信者,改革者和聖徒的古舊福音。最重要的是這信仰是神的真理,以至陰間的權柄也不能勝過它。所以務要讓你們的信仰裝飾你們的生命,讓你們的生命推薦你們的信仰。最重要的還是活在耶穌基督裏,行在祂當中,惟獨相信基督認可和屬於聖靈的教導。你們須要緊守神的話,就是在這宣言已為你們規劃出來了。"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於 “1689 浸信會公認宣言“,請跟我們聯絡。
ADMIN@RB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