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教義要理問答》第八章 第二部份:關於人的得救(主餐)

第八章 第二部份:關於人的得救(主餐)

第79問:主餐怎樣向你吩咐和保證你與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的犧牲及其一切效益有份呢?

答:因基督已吩咐我和所有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和喝這分領的杯,為的是記念他。以此他賜下應許,他的身體確實在十字架上為我而舍,為我破碎,他的寶血為我而流,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擘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還有,我的心同樣確信,借著他被釘的身體,是為我釘十架,和他的寶血,是為我而流,得著餵養直到永生,就像我從牧師的手裡領受,並親嘗到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的標記一般確實(1)。

(1)太26:27-28﹔可14:22-24﹔路22:16,20﹔林前10:16-17﹔11:23-25﹔12:13

第80問:吃基督的身體,是什麼意思?

答:這不僅指我們確信領受了基督一切苦難和捨命,借此獲得赦罪和永生(1),也指聖靈住在基督和我們裡面,漸漸將我們與他聖潔的身體聯於一起(2);這樣,雖然他仍在天上而我們在地上(3),我們卻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4)。正如身上所有肢體都靠著一個靈魂得以存活,同樣,我們也靠同一位聖靈活過來及被他所引導(5)。

(1)約6:35,40,47,48,50,51,53,54
(2)約6:56
(3)徒1:9﹔3:21﹔林前11:26
(4)約14:23﹔林前6:15,17,19﹔弗5:29,30,32﹔約壹3:24﹔4:13
(5)約6:56-58﹔15:1-6﹔弗4:15-16

第81問:基督在何處應許他確實會把他破碎的身體和血給信徒吃和喝呢,是當信徒吃這餅和喝這杯的時候嗎?

答:是在設立主餐的時候,經上記著說: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1)

(1)太26:26及以下﹔可14:22及以下﹔路22:19﹔林前11:23及以下

使徒保羅重申這一應許,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2)

(2)林前10:16,17

第82問:那麼餅和酒真的變為基督的身體和寶血了嗎?

答:不是的。正如浸禮中的水並沒有變為基督的寶血,只不過是在浸禮中所設立的標記和保證的那些事物的象徵而已。同樣,主餐中的餅本身也沒有變為基督自己的身體,雖然根據聖禮的儀式和一般的說法,這是聖靈慣常的啟示,餅被稱作基督的身體(1)。

(1)太26:28﹔可14:24﹔林前10:16-17

第83問:那麼,基督為何稱餅為他的身體,杯為他的血,或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並且使徒保羅也說成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基督這樣說,並非沒有重要的原因:他不僅借此教訓我們,正如餅和酒能維持今世肉體的生命一樣,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來的寶血,也確實是那滋養我們靈魂到永生的真正飲食(1)﹔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為紀念他而領受這些聖潔的標記時,他通過這可見的標記和保證向我們擔保,借著聖靈的作工,我們會確實與他的身體和寶血有份(2)﹔而且,他一切的受苦和順服也確實屬於我們,就好像我們自己承受了我們罪的刑罰,滿足了上帝的要求一樣。

(1)約6:51,55,56
(2)林前10:16-17

第84問:主餐與羅馬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主餐向我們證明,借著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我們的罪得以完全被赦免(1)。這同時證明我們借著信心被接入基督裡(2),他現今按著他的人性,在聖父的右邊(3),在那裡受我們的敬拜(4)。但彌撒教訓說,除非基督天天被人獻上為眾人獻祭,否則就不能贖罪。這是公然否認活人與死人都因基督一次的受苦而得著赦罪。而且它又教導人說,基督的肉身存在於餅和酒裡,與此基督應在餅酒裡面受到敬拜;所以,彌撒是在根本上的否定了耶穌基督一次成就的獻祭和受苦,實質上是在敬拜理當受詛咒的偶像。

(1)太26:28﹔路22:19-20﹔約19:30﹔來7:27﹔9:12,26,28﹔10:10,12,14
(2)林前6:17﹔10:16-17﹔12:13
(3)路24:5﹔約20:17﹔徒7:55-56﹔腓3:20﹔西3:1﹔帖前1:9-10﹔來1:3
(4)約4:21-24﹔來1:6,8

第85問:誰應到主的桌前領受主餐?

答:就是唯有那些因深知自己得罪了上帝而為自己的罪惡真心痛悔的人;他們相信因基督的緣故,他們罪得以赦免,其他的軟弱也借著基督的受苦和死得蒙遮蓋。他們也渴慕生活與信仰更加堅固。但那些假冒為善與沒有真心悔改的人,乃是在吃喝自己的詛咒(1)。

(1)林前10:21-22﹔11:27ff

第86問:那些在言語和行為上,顯出自己是不信,不敬不虔的人,可以領主餐嗎?

答:不可以。若這樣乃是褻瀆上帝的聖禮,招惹他的忿怒降罪於全會眾(1)﹔所以,教會按照基督和他眾使徒的誡命,借聖靈啟示,應使用天國的鑰匙,拒絕他們參與主餐,直到他們悔改並改正自己的行為。

(1)林前11:20-22,34﹔詩50:1ff﹔賽1:11ff﹔66:3﹔耶7:21ff

第87問:主餐這聖禮應該以何方式結束呢?

答:我們為主餐所表明的祝福,來歌頌讚美上帝,他兒子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給上帝教會極大的益處和祝福。並且,我們看到主和門徒也唱一首聖詩或詩篇來結束這個聖禮(1)。既然基督,在他將要面對死亡時都唱詩,我們這些因他的死而得著福益的人更當如此。他捨命,不但叫我們永不滅亡,更是叫我們能夠與父、子、聖靈一同活在無可言喻的榮耀中,活在屬靈和永恆的生命裡。

(1)太26:30

第88問:既然那些在言語和行為上,顯出自己是非信徒,不敬不虔的人,基督的教會應使用天國的鑰匙,應當拒絕他們參與主餐,那麼天國的鑰匙是什麼?

答:天國的鑰匙,就是宣講福音和教會的懲戒﹔借此,天國是向信徒開啟,向非信徒關閉的(1)。

(1)太16:19﹔18:18

第89問:天國是怎樣藉著宣講福音而開啟或關閉呢?

答:天國被開啟就是,按照基督的吩咐,向相信基督的人宣講福音,告訴他們凡是以活潑的信心抓住福音應許的人,都將會因著基督的功德而得蒙上帝赦罪。反之,天國被關閉就是,向所有非信徒和假冒為善的人宣告,如果他們仍不悔改歸正,那上帝的憤怒就仍在他們身上,他們將在罪惡滅亡,上帝也會按著福音所見證的,對他們施行今生與來生的審判(1)。

(1)伯20:21-23﹔太16:19﹔約12:48

第90問:天國怎樣由教會的懲戒開啟或關閉呢?

答:天國被關閉,就是當照基督的吩咐,若有自稱為基督徒的,在教義或生活上與基督之道相悖;經過多次勸戒,仍不離棄他們的錯誤,異端教義或惡行,便要告訴教會。若他們仍然不聽從教會的勸戒,同一教會便要行使由基督而來的權柄,拒絕他們領主餐,並且上帝也要把他們拒絕於天國之門外(1)。

(1)太18:15-20﹔林前5:3-5﹔帖後3:14-15

假若他們承認及宣告悔改,並有真實生活的表現,經過嚴格的審查未發現有與此見證相反的情形,天國就要向他們重新開啟。要以愛心和溫柔重新接納他們,為基督及教會的成員(2)。

(2)林後2:6-7,10,11

0 留言

新增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