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是合乎聖經教導的基督徒? 作者: 艾伯特•馬丁 (Albert N. Martin)

怎樣才是合乎聖經教導的基督徒?

作者: 艾伯特•馬丁 (Albert N. Martin)
翻譯: 房角石翻譯社
編輯: 鍾鴻鈞
出版: 香港改革宗三一浸信教會

 

作者簡介:

艾伯特·馬丁牧師在新澤西州蒙特維爾鎮 (Montville) 三一浸信教會擔任牧師46年,直到2008退休。他曾在三一教牧學院(一家四年制訓練教牧的學院)教授教牧神學課程,教導學生如何成為事奉有果效的牧師。他用豐富的經驗幫助人面對與牧師和牧師工作相關的問題。他現正在把四年教牧神學的講課改寫成書。

怎樣才是合乎聖經教導的基督徒?

世上有很多事情,即使你完全一無所知,漠不關心,也不會釀成悲劇,或是致命。一頭棕色乳牛怎樣吃進青草產出白奶,我相信沒多少人能解釋清楚,但這並不妨礙我們享用牛奶!

我們當中很多人對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一無所知,如果硬要我們解釋,那真是為難我們了。愛因斯坦的理論我們不僅不懂,我們大多數人也不在乎懂或不懂;然而我們在這方面的無知、冷漠,並不會釀成悲劇,或是致命。然而有些事情,如果我們一無所知又漠不關心,那就既可悲又危險了。比如,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什麼是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換句話說,按照聖經,

在什麼時候,男人或女人、男孩或女孩才有資格被稱作“基督徒”?

人絕不能輕率地自稱為“基督徒”。在這一點上判斷錯誤,實在是既可悲又極危險的。因此,我要為你們列出四條線索,藉著聖經啟示,看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 “什麼是合乎聖經的基督徒?”

1.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是已經正視自身罪惡問題的人

基督教信仰和世上的其他宗教有很大的分別,其中的一個區別就在於這方面: 從本質上和基本要義上來理解基督教信仰–這宗教信仰是屬於罪人的宗教。合乎聖經啟示,當天使將耶穌基督快要降生的消息告訴約瑟時,是這樣說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章15節寫道:“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主耶穌在《路加福音》5章31-32節那裏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徒的身份就是已經實際地正視自己與罪惡問題的人。

當我們查考聖經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每個人都與罪惡有著兩方面的關係,一方面是我們有一個“敗壞的檔案”,另一方面是有一棵“敗壞的心”。如果我們從《創世記》第3章讀起,便會看到人類因叛逆神和墮落而進入罪中的悲慘檔案;如果我們跟著聖經述說有關罪的教導直到啟示錄為止,我們會發現聖經中所有關於罪的教導,都可以歸納為兩個基本範疇,就是每個人都有著: 一個“敗壞的檔案”和一棵“敗壞的心”。

當我說到一個“敗壞的檔案”是什麼意思呢?我是用這個術語,來描述聖經啟示人類由於違背上帝的命令導致被定罪的教義。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早在我們出世之先,人類就有了這個“敗壞的檔案”:“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這裏“眾人”“都犯了罪”–是什麼時候犯罪的?我們都在亞當裏犯了罪。亞當被任命為全人類的代表,所以當他犯罪時,我們就在他裏面也都犯了罪,而且在他第一次的犯罪就與他一同墮落敗壞了。所以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22節這樣說:“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在伊甸園中,人被造的時候是無罪的,但從亞當犯罪的那一刻,我們也都被定了罪。人類都在他第一次犯罪時墮落敗壞了,而且也都被定了罪。

此外,聖經教導說,我們出生後會因我們所犯的罪而加添罪孽。神的道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我們每一項罪行都會加添我們的罪孽,因此,我們在天上的檔案可真是個壞透的檔案呀!然而,全能的神衡量我們整個人生的準則是絕對不會改變的,這個準則不僅觸及我們的行為,也涉及我們每一個心思意念和動機,所以主耶穌說,對人發不義的怒氣,實質上等於內心殺人,懷著淫念看異性就是內心犯了姦淫的罪(太5:22,28)。

這一本詳細的檔案保存在神當中,在將來審判之日,這檔案也在將要展開的“案卷”之中(啟20:12)。人一切的心思意念、動機、意圖、行為及各方面的經歷–凡是與神聖潔的律法相違背的,包括沒有達到神所要求的準則,或是侵越違背他所要求的準則,都將會一項一項地記下在這“案卷”之中。我們因有這“敗壞的檔案”,就被定為有罪,而且,我們的罪孽是真實的–因著我們的過犯,是侵犯了那又真又活的神,所以聖經告訴我們,整個人類在全能的神面前都是有罪的(羅3:19)。

你有為自己這個“敗壞的檔案”,內心焦慮不安嗎?你是否已經正視這一個事實–就是你在先祖亞當犯罪時,全能的神已判了你有罪? 並因從你口中所出的每一句話,都是違背了完全聖潔、公正和純潔的準則,所以從你的話就定了你的罪。神知道你的手不應觸犯他人財物及取了不義之財。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曾違背那絕對完全的真理,他都是知道的。你現在是否恍然大悟,醒覺過來,想到全能的神有絕對權柄召你到他面前,要你負責供述所有違背他律法的行為、讓你的靈魂背負所有應得的罪孽呢?

但我們已經有一個“敗壞的檔案”並不是唯一的大禍,另外一個危難,就是我們有一顆“敗壞的心”。聖經教導,不僅是由於我們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後果就是有罪孽,並且是因為我們的本性。當亞當犯罪,他不僅在神面前被定罪,他的本性也被沾污和敗壞了。

人本性上被沾污的事實,《耶利米書》17章9節是這樣描述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穌在《馬可福音》7章21節說:“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然後他列出各色各樣的罪惡過犯,就是我們每天都能在報紙上看到的:就如兇殺、姦淫、褻瀆神的言行、傲慢 ..。耶穌說,這些罪是從人心的流露,就如井水流溢生發出來一樣。注意啊!耶穌並沒有說,“兇殺、姦淫、驕傲和偷盜是由外在的因素所產生的,或是由於社會壓力及其它負面的影響所造成的”。這種說法是所謂一些社會學家告訴我們的,他們說罪行和悖逆是因“社會環境”造成的,然而耶穌卻說這是人心裏的污穢所造成的。

從本性上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都如聖經所描述的那樣–“壞到極處”,是各類罪孽的泉源。《羅馬書》8章7節斷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保羅不是說,沒有被神重生的人會在某種程度上與神為仇,而是說人本性上就是與神為仇的:“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從本質上來看,人內心的傾向可以用一幅畫面來描述出來–就是若如人向著永活的神在揮拳頭! 人內在的問題就是有一顆“敗壞的心”– 喜愛罪惡的心,充滿罪惡泉源的心,並與神為仇的心。

你有一顆“敗壞的心”這事實,有沒有成為你急切關注的問題呢?我並不是在理論層面上問你是否承認人是有罪。你也可能會認同人的罪性和犯罪心態這回事,但我的問題是–你有沒有從內心深處急切地關注到–你是

有一個“敗壞的檔案”和一顆“敗壞的心”呢?你有沒有在聖潔的神面前,內心深處真誠地意識到罪孽的可怕呢?你有沒有發現有一顆“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心是多麼的可怕呢?

合乎聖經教導的基督徒會以很慎重的態度來對待罪惡過犯這問題。罪有多麼沉重,各人的感受盡不相同,要經過多少時間才能意識到自己有“敗壞的檔案”和“敗壞的心”,也會因人而異,有許多不同的因素而受到影響。但耶穌基督這位最偉大的醫師,從不會將醫治的果效賜予一位不知道自己是個作惡的罪人。他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那麼你是一位合乎聖經的基督徒嗎?即是你是一位以嚴謹的態度來對待自己罪惡的人嗎?

 

2. 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是已經慎重地思想神對罪的救贖方法

聖經屢次告訴我們,全能的神已經主動地為犯罪的人類做了一些事。我們當中有好些人,年少時已經知道強調神主動為罪人提供了救贖的經文:“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約3:16;約一4:10;弗2:4)。

基督教信仰的一個極獨特之處就是,它並非一種宗教式的“自我協助”計劃–在神的扶助之下而靠自己解決個人的問題。基督教信仰獨特之處就是–基督是罪人的唯一救主,我們所有人得到真正的幫助都是從神而來,從上頭而來,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提升起來,神因著他的憐憫介入人類的困境,做了一些事,是我們自己永遠不可能做到的。

查考聖經時,我們發現神對罪的救贖方法至少有三個特點:

(一)首先,神對罪的救贖是唯獨聯繫於一個人身上。只要任何人慎重看神對人類罪惡的神聖救贖,都會在聖經中發現這個事實,這救贖不是一套觀念,好像是一種哲學一樣,也不在乎屬於一個機構,而是唯獨聯繫於一個人身上:正如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約3:16;太1:21)。耶穌指著自己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神對罪人救贖的方法就是唯獨聯繫於這個人身上–這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永恆的道成為人的那位–真正有人性與神性聯合一起。這就是神為了人“敗壞的檔案”,“敗壞的心”所提供的一位–既是神又是人的救主,兩個本性永遠合一,在一個位格裏。如果你要為罪惡過犯這問題,合乎聖經的方法得到救贖的話,就是只能藉著與主耶穌基督聯上關係。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獨特之處,罪人所需要作的一切,就是要與這位充滿豐盛恩典的救主聯上,一無所有的罪人和全能的救主在福音裏合一,這確實是向罪人顯明神福音的榮耀!

(二)其次,神對罪的救贖是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捨命為中心。當查考聖經時,會發現神救贖的方法是唯獨以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為中心。施洗約翰用舊約中獻祭羔羊的“意象”來指著耶穌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指著自己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真正傳福音必需以十字架為中心,所以保羅說傳福音就是傳十字架的道理或十字架的訊息。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當保羅來到哥林多這地方,這個以理性主義、異教及希臘哲學為主的大本營,他傳道沒有像哥林多人慣性的採用浮誇的詞藻,反倒“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

我們不應將十字架視為一種抽象的觀念或宗教的標記而以,十字架的意義是由神所宣告給我們的啟示。在十字架上,神將他百姓的罪行歸算在他兒子的身上,在十字架上,耶穌替我們承擔了咒詛,用保羅的話:“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十字架不是一個含糊不清、難以解釋捨己之愛的標記,相反地,十字架是一個偉大的展示–向我們顯明神怎麼可以是公義的,然而他亦同時可以饒恕罪人。在十字架上,神將他子民的罪歸算到基督的身上,他的兒子代表了他的子民被宣判定罪。在十字架上,神將他的憤怒沒有絲毫憐恤地傾倒下來,直到他兒子大聲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22:1;太27:46)。

各各他那山上,神給世人眼見的世界,宣示那不能用肉眼看見,屬靈世界中所發生的事。在那一刻,他讓黑暗籠罩上天,使所有人都知道他正將自己的愛子投進這黑暗的地獄–那裏本是你和我這等罪人該被丟進去的地方。耶穌以罪犯的地位被掛在十字架上,當年代的人對他只有一個的判決:“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殺死他” ;而神並沒有干預。在人眼見的舞台上,神正展示著他在我們肉眼所看不見的領域裏所要成就的事–就是他將他的兒子當作罪犯,要讓耶穌在靈魂深處感受到本應傾倒在我們身上的烈怒。

(三)第三,神對罪的救贖是足以拯救所有的人,他沒有排斥拒绝各人,而將拯救賜給任何人。當我們對自己的罪還未察覺時,很容易以為神可以輕易地赦免罪人。但是,一旦你和我開始對罪這件事情有所了解,我們就不再這樣看了。我們看自己如同塵土中的小蟲,我們這些受造物的生命和氣息都是有賴於神的手中:我們“生活、動作、存留”(徒17:28)都在乎他的受造物。

我們便開始慎重思想一件事情: 天使叛逆神,就被神拘禁在永恆的黑暗中,而我們竟敢違抗藐視這樣的神。我們承認,這位聖潔的神是看透我們邪惡敗壞的心,流出一切污穢。令我們內心反應:“哦,神啊,唯獨你是公義的神!你若按我的罪待我,我應得的豈不是只有面對你的憤怒和審判嗎!你怎能赦免我而依然是公義的呢?除了把我和那些叛逆天使一同拘禁在永恆的懲罰裏之外,你所作的有甚麼才充份顯明你是公義的神呢?”當我們開始感受到自己罪惡的事實,我們思想裏面糾纏內心的問題–就是我需要得著寬恕! 在這一刻,我們需要知道的就是得著寬恕關鍵在乎一個人身上,就是那位被釘在十字架的那一個人,神提供了一個足以拯救一切人的救贖方法,沒有區分任何人,提供給一切人。

如果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我們才能得到基督的話,我們就會說:“我肯定不符合這些條件,我也肯定不夠資格。”但是多麼奇妙啊!得著基督–卻是無任何約束條件:正如聖經所說,“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賽55:1);“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看哪!在耶穌基督裏白白賜下的憐憫是多麼美妙啊!我們不需要神走出天堂,然後按著我們的名字一個一個的宣告我們被批准進入天堂,我們在他兒子的話語裏已經得著了白白賜下的憐憫:“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3.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是己經全心全意遵從,神為人的罪而提供的救贖所定的必要條件

神提供的必要條件有兩個:就是“悔改”與“信心”。聖經記載耶穌早期傳道,有這樣的記載:“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講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耶穌復活後告訴他的門徒說:“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使徒保羅見證說:“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1)。

神預先定下的神聖必要條件是什麼呢?我們必需要“悔改”和有“信心”,雖然有需要個別的討論這兩個概念,但我們決不應以為“悔改”可以與“信心”分開,或“信心”可以與“悔改”分開。真正的“信心”定當包含“悔改”,真正的“悔改”也包含“信心”,二者之間互雙相關、是不可完全分割的,甚麼時候你看見一個真正遵從神為人預備的救贖時,你就會同時發現這人是有“信心”的“悔改” 並具有“悔改”的“信心”。

什麼是“悔改”呢?《小要理問答》的定義是十分精確:“悔改得生是一種使人得救的恩惠,藉此一個罪人,由於確實醒覺知自己有罪,並領悟到神在基督裏的憐憫,就對自己的罪憂傷恨惡,從而離棄罪歸向神,並從此真心致力於新生發出來的順服裏”。

“悔改”是聖經所記載的“浪子”在遠方醒覺過來而顯然大悟。起初,“浪子”不願意留在家中接受父親的管束,便提早要求得著自己承繼的那份產業,離家遠方揮霍一空。直到在罪中淪落至悲慘不堪的地步,他才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路15:17-19)。

當“浪子”察覺到自己的罪,他並沒有為此坐在那兒想一想自己的罪,寫一首有關於罪的詩來表達,或給父親發封電報。經上說:他“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路15:20)他離開了那些在罪惡中與他為伴的朋友;憎惡一切屬於那種生活方式的事,轉身離開。是什麼吸引他回家的呢?就是“信心”,他“相信”慈愛的父親有寬宏的心、他的家是充滿著愛的家–以公義法則管理的家。“浪子”並沒有寫封信說:“爸爸,我這裏情況很糟糕;我的良心總是在夜間折磨我。您能給我寄一筆錢,幫我渡過難關嗎?或是過來看看我,讓我感到好受一些嗎?”絕不是這樣!他需要的絕對不是僅僅只有一種好的感受,而是需要改變過來。所以,他離開了遙遠的異鄉歸回家中。

我們主所描繪的圖畫中,這是多麼美妙的一幕啊!他說:“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15:20)“浪子”並沒有一邊大搖大擺地走向父親,一邊說自己是如何決定回家的。

今天有些人的觀點認為人們可以找個角落,輕輕鬆鬆地禱告幾句,為了給神一點面子作了個決志,這哪能算是真正的“悔改”歸正呢?真正的“悔改”,是承認自己犯了罪,得罪了至高的神,而這位神是偉大而恩慈的、聖潔與慈愛的,自己根本不配被稱作他的兒女。然而,當我準備轉身離棄我的過犯罪惡,順服地回心轉意,或許疑惑到自己能否會被神憐憫的時候,令人驚訝的奇跡出現了!在我們主的描述中,有非常美妙的一幕畫面,天父竟然在迎接我,用他那充滿憐憫與和好之愛的雙臂緊抱住了我,他的寬容和救恩的大愛幾乎使悔改的罪人透不過氣來。

但是,若然“浪子”還是留在豬欄裏、還處於娼妓的懷中,父親不可能向他伸出雙臂。我是在對你們那些還戀慕世俗、心靈沉迷於世界的人講話嗎?也許在你生活中,在你與父母的關係中,或是你輕看社交生活中保守自己純潔的身體,你顯然是知道自己的境況。

也許你們當中有些人正在犯上姦淫罪,或是放縱在情慾中,或是在電視和電影上觀看色情節目來滿足你的情慾,但口頭上卻還在講論基督的名。若是這樣,你現今正身處於豬欄裏,周日照常進到神的教會參加崇拜。你真是無恥啊!快離開豬欄吧!離開罪的巢穴吧!離開放縱肉體情慾的生活方式吧!當你痛悔罪惡到一個地步而離棄過犯,這才是“悔改”。如果你仍然沉迷於罪中,你永遠不可能認識到神赦免的恩慈!

“悔改”是你內心與罪惡分離,而且“悔改”總是與“信心”聯繫在一起的。那什麼是“信心”呢?“信心”是從內心投奔向基督,就是那在福音中所賜給我們的基督。聖經説,“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信心”就好比乾渴的靈暢飲基督,他像清水一樣滿足我乾渴的靈魂。“信心”又好比人仰望基督、跟隨基督、奔向基督! 聖經使用多樣的“類比”來表達“信心”的行為,總而言之,我一無所有的投向救主,“相信”他對我就像向著一位窮乏的罪人宣告–我的應許將要實現一樣。“信心”,就是雙手空空的來到基督的面前,用這雙手抓住基督,抓住他裏面的一切。在基督裏有什麼呢?就是我一切罪惡過犯得以完全赦免!他完全的順服歸算在我身上,他的死歸算作為我的死,在他裏面有聖靈的恩賜,並成為後嗣、成聖以及最終得到榮耀,這一切都在他裏,藉著“信心”抓住基督,領受他裏面的一切。“你們得在耶穌基督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什麼是合乎聖經的基督徒呢?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是全心全意遵從神為人的罪提供的救贖所定下的必要條件: 這條件就是“悔改”和“信心”。我把它們看作是救贖之門上的鉸鏈,鉸鏈由兩塊小板組合,一塊釘在門上,另一塊釘在門框上。兩小板由銷子聯結一起,門便能繞著鉸鏈轉動。基督就是那扇門,沒有“悔改”和“信心”的人都不能通過。只有“悔改”不能構成真正的鉸鏈,若不與“信心”結聯的“悔改”就是律法主義的“悔改”,是以個人並你的罪為結束終點的。同樣,若宣稱只有“信心”也不能構成真正的鉸鏈,口裏說有“信心”,然而這“信心”卻不與“悔改” 聯結一起的,就是假“信心”,因為真“信心”是基督救了我–不單只是從過犯罪惡中救了我,並且是救我脫離過犯罪惡。“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3)。而不信的人會被列在那些滅亡的人當中:“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4.合乎聖經的基督徒是能以生命顯明,所宣稱的“悔改”和“信心”是真實的

保羅傳講福音時說,“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神要成就的就是這樣的工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5章說,“信心藉著愛生發果效”。哪裏有對基督的真信心,對基督真誠的愛就會在哪裏生根,哪裏有對基督的愛,哪裏就有對基督的順服。主説,“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1,24)我們得救是因為信靠基督,而不是因為愛基督、順服基督,但是,沒有愛和順服的“信心”,不是真正的得救的“信心”。

真正的“信心”藉著愛產生果效的,不是讓你坐在美麗的藍天下寫首詩來表達自己成為基督徒的興奮而以。真“信心”所產生的果效是叫你遵從聖經的吩咐,順服父母,愛丈夫或妻子、愛兒女,或者回到學校和工作中,為著維護真理和公義能面對一切由同學或同事而來的壓力。

真正的“信心”讓你甘心被人看作傻子、瘋子、老古董,因為你“相信”有永恆不變的道德和倫理準則存在。你“相信”人必需活出聖潔與純潔婚姻,反對婚前性行為和墮胎。因為耶穌說過,“凡在這淫亂過犯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8:38)

什麼是合乎聖經的基督徒?僅僅說“哦,是啊,我知道我是個罪人,有一個“敗壞的檔案”和“一顆敗壞的心”。我知道神為罪人預備的都在基督裏,在他的十字架上,他可以拯救所有罪人的,救恩也是白白的賜給了所有罪人的,我亦知道救恩會臨到所有悔改和相信的人”。這還是不夠的。

你“悔改” ,“相信”了嗎?如果你宣稱“悔改” ,“相信”了,你能否實踐你所宣稱的嗎–不是說活出一個完美的生命,而是一個定意順服耶穌基督的生命嗎?

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在《希伯來書》5章9節我們讀到:“他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約翰一書》2章4節寫道:“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你可以宣告自己是一位遵守聖經的基督徒嗎?你的生命是否顯出了“悔改”和“信心”的果子呢?你是否活出是一位跟隨基督、順服基督,承認基督的生命呢?你的行為是否以效法基督的模樣為目標呢?不是完全的,我不是說完全的!每天你都必需祈禱:“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同時還要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或是想起那首讚美詩的歌詞“主我如今背十架前來跟隨你。”

真正的基督徒會跟隨耶穌。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是真正合乎聖經的基督徒呢?我請你們在自己心底處深深思想回答這個問題。但是需要記著,你要好好準備帶著你這個答案而進入永恆中。不要一瞬間便安頓下來而不理會這個問題,直到你找到的答案是能使你在面對死亡時泰然自若,面對審判之日坦然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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